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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煙氣排放標準,燃煤鍋爐煙氣排放標準
2024-01-06 16:17:57 鍋爐 0人已圍觀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鍋爐煙氣排放標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鍋爐煙氣排放標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鍋爐排放標準2020?
要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顆粒物燃煤和燃油每立方米不得高于30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燃煤不得高于200毫克;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燃煤和燃油不高于200毫克。自2014年7月1日起,新建的燃氣鍋爐,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為:顆粒物不高于20mg/m3,二氧化硫不高于50mg/m3,氮氧化物不高于200mg/m3,煙氣黑度不高于1級。
2021鍋爐排放執行的標準?
嚴格了鍋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燃煤鍋爐分別為10mg/m3、35mg/m3、50mg/m3;燃氣鍋爐分別為5mg/m3、10mg/m3、50mg/m3;燃油鍋爐分別為10mg/m3、20mg/m3、80mg/m3;2021燃氣鍋爐排放標準
鍋爐一氧化碳排放國家標準?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由國家環境保護部制定、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頒布,控制鍋爐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氣污染的國家標準。標準自2001年11月12日頒布,2002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分年限規定了鍋爐煙氣中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煙氣黑度的排放限值,相對于GB13271-2001,2014年修訂的新標準(GB13271-2014)修訂主要內容如下:
1、增加了燃煤鍋爐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
2、規定了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3、取消了按功能區和鍋爐容量執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規定;
4、取消了燃煤鍋爐煙塵初始排放濃度限值;
5、提高了各項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氣為燃料的單臺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鍋爐、各種容量的熱水鍋爐及有機熱載體鍋爐;各種容量的層燃爐、拋煤機爐。
使用型煤、水煤漿、煤矸石、石油焦、油頁巖、生物質成型燃料等的鍋爐,參照本標準中燃煤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1污染物采樣與監測要求:鍋爐使用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對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圍環境質量的影響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并公布監測結果。
鍋爐使用企業應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的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永久性采樣口、采樣測試平臺和排污口標志。
對鍋爐排放廢氣的采樣,應根據監測污染物的種類,在規定的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進行,有廢氣處理設施的,應在該設施后監測。
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按GB5468、GB/T16157或HJ/T397規定進行。20t/h及以上蒸汽鍋爐和14MW及以上熱水鍋爐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與環保部門的監測中心聯網,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按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對大氣污染物的監測,應按照HJ/T373的要求進行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的測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標準。表5大氣污染物濃度測定的方法標準序號污染物項目方法標準名稱標準編號1顆粒物鍋爐煙囪測試方法GB5468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2煙氣黑度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黑度的測定林格曼煙氣黑度圖法HJ/T398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T57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HJ6294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HJ692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6935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廢氣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暫行)HJ5435.2大氣污染物基準含氧量排放濃度折算方法:實測的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濃度,應執行GB5468或GB/T16157規定,按式1折算為基準氧含量排放濃度。
各類燃燒設備的基準氧含量按表6的規定執行。表6基準含氧量鍋爐類型基準氧含量(氧)/
%燃煤鍋爐9燃油、燃氣鍋爐3.5公式1:向左轉|向右轉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鍋爐煙氣排放標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鍋爐煙氣排放標準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