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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買賣合同辦案要點,機械設備買賣合同辦案要點有哪些
2024-10-14 06:54:00 機械設備 0人已圍觀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機械設備買賣合同辦案要點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機械設備買賣合同辦案要點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法院執行局辦案規定流程是什么?
1、法院執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經審查認為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執行措施的,經批準后可立即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2、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間內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獲悉后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性執行措施。
3、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
4、申請執行人提供了明確、具體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的,法院執行局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后5日內進行查證、核實。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予以核查。
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或者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確有困難,需人民法院進行調查的,法院執行局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出調查申請后10日內啟動調查程序。
5、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承辦人一般應當在1個月內完成對被執行人收入、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車輛、機器設備、知識產權、對外投資權益及收益、到期債權等資產狀況的調查。
執行中采取評估、拍賣措施的,承辦人應當在10日內完成評估、拍賣機構的遴選。
6、執行中涉及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它財產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承辦人應當在5日內向有關登記機關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許某某半夜殺人,那個三點多出現在地下車庫的半身人是他同伙嗎?
許某某半夜殺人,凌晨三點多出現在地下車庫的半個身影是不是他的同伙呢?現在,可以肯定地說,絕對不是他的同伙。
如果是他有同伙,那么這個人會是誰?那么,只可能和他有著利益相關的人,也就是他的兒子。許某某殺死來女士的直接動機就是因為來女士沒有同意把自己的一套回遷房作為許某某兒子的婚房。從這一點來說,他的兒子有參與的可能性。
但是,實事求是的分析,這沒有可能。許某某的兒子和他們沒有住在一個小區。那么,他要想來協助許某某殺人,就必須到案發小區來。警方在前期的調查中,對小區內的所有的96個監控,6000小時的監控視頻仔細地看了一個遍。如果警方發現了許某某兒子的蹤跡,怎么可能不對他進行抓捕。
而且從許某某自己的所作所為來看,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兒子拉到這件事中來。許某某之所以殺來女士,其實就是希望讓兒子結婚有一個婚房。自己沒有能力,只能求助于來女士,可是來女士卻并沒有同意——畢竟不是自己親生,又不在自己的撫養,這也在情理之中。這卻成了許某某殺害來女士的一個直接導火索。
許某某要殺死來女士,這是犯罪,一旦被發現,就會丟了性命。這樣的犯罪,稍有不慎,就會萬劫不復。許某某那么愛著自己的兒子,他怎么可能把自己的兒子拉進來,讓兒子處于危險的境地呢?
而且,從現在的警方通報來看,這個案子沒有牽涉到其他人,就是許某某一個人。這也就把他的兒子完全排除在案件之外了。
現在,我們明確了他沒有同伙,那么凌晨三點出現在地下車庫的會是誰呢?很大的可能,就是許某某自己。自己的枕邊人突然被自己殺了,心理上承受不了,或許是想到樓下來消解一下情緒;也有可能是想到車庫里,望一望怎樣來拋尸,畢竟下雨天,可是一個好機會。在樓下活動,又想躲著攝像頭,沒想到不慎還是露出了半個身子。
那么,當時警方為什么沒有通報呢?我懷疑,是不是當時警方沒有拿到指向許某某的強有力的證物,而采取了模糊化的處理。
當然,也有人懷疑地說,可能就是一個鄰居,沒有什么大驚小怪的。這樣的說法明顯不能成立。你就是要出門,也完全沒有必要躲著攝像頭啊,而且還是半夜三點的地下車庫,你不害怕嗎?
綜上所敘,我認為,凌晨三點出現在地下車庫的半個身影,只能是許某某本人,決不可能是其他人。
謝邀。
從模糊畫面和時間段分析,應為疑犯本人在運尸過程中留下的。
一,來女士應該凌晨被殺的,12點半已經死在床上了!疑犯12點半上廁所是自己舒氣和探看外面天氣情況。
二,半夜三更,小區住樓在雨聲中靜寂。此時外面下大雨,正是疑犯拋尸最佳時節,凌晨3點多外面拋尸基本完成。
三,來女士新房不是在裝修嗎?若事先借來電鋸切割,一小時內就能把尸體分成幾個部分,然后分尸袋裝下樓拋尸。
四,足有五個鐘頭的作案時間是可以完成了,5點半,來女士不見了!
五,疑犯早晨安排女兒上學,回家細致整理環境,不留一點血跡,使事后警犬無法嗅聞到。
六,當今刑事科學技術精細,是一門公安特色科學,偵查靠科學技術說話。現在的刑事案件很少有刑訊逼供了。審問疑犯一般3人以上,審室里一問一記錄,室外領導監控。審問完畢要立即送交看守所,一般不會超48小時的。
以上是個人推斷,聊說而已。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許某某已經被確定為是殺害自己妻子的兇手,但有很多人對此是充滿了疑惑,一個男人是怎么忍心殺害于自己生活12年的妻子,殺害之后又是怎么樣分尸的還有就是殺害妻子的凌晨三點多在地下車庫出現了一個神秘的下半身,這個人究竟是誰,與這件事到底有沒有關系,這些目前都是未知的,有人可能會想到這個人或不會是許某某的同伙,畢竟想要快速毀尸滅跡是非常困難的。
首先這件事情許某某肯定是策劃很久的,整個過程可以用行云流水來形容,一早上就支開自己的女兒讓她去學校學習,并且要知道當天晚上大雨傾盆,天高云淡,夜幕降臨,正是行兇的最好時機,這個身影我個人認為還是許某某本人,此時的他想拋尸,當然了,這里面可能已經不是一個完整的人了。
有網友說是這個男人的兒子,畢竟就是因為自己兒子結婚需要房子的原因和這名女子發生過爭吵,主要還是這女人太富有,但在我看來可能性不是很大,如果他讓自己的兒子參與進來,那么也是要犯法的。我們說下著暴雨,凌晨就到停車場確實奇怪,個人還是認為是拖著被分支的尸體往外運。
目前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但這個作案的詳細情況警方應該是不會公布的,實在是太恐怖了,殺人碎尸了,表面還一本正經的樣子,太可怕了。
許某某殺害妻子事件,無疑給網友們出了一道分析測驗題,自事件發生之后,大家一直對整個事件進行著360度無死角的分析和質疑,只要一點蛛絲馬跡就會浮想聯翩。這個三點多的騎車人,很可能就是本小區的居民,人家可能是剛下夜班,也可能是接早班,也可能是早點出攤的,還有可能是到車站接站的呢?那么大的小區,深更半夜有人活動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兒。
我認為,該案就是許某某個人行為,不會有其它幫兇。很多人懷疑是許某某的兒子,因為許某某和來女士的矛盾就是因為給兒子要房子的事,所以大家聯想到爺倆可能是圖房害命。為兒子要房子,是為了讓兒子生活過的更幸福,一個想讓孩子幸福的父親,怎么會讓兒子成為幫兇呢?再者說,對于殺害來女士一事,許某某早有預謀,已經有了作案計劃,他有辦法自己行兇。來女士不過一百二十多斤,身材矯小,這對于一名成年男子來講,處理尸骨并不是什么難事,他不會一次性拋棄尸骨,肯定是分次拋散。
另外,在事發之后,警方調閱了該小區長達6000余小時的監控,如果發現許某某兒子的蹤跡,肯定也會列為重要懷疑對象,并對其進行訊問。我們能夠想到的,能夠懷疑到的,警方肯定也想的到,我們圍觀者可以相當然,但警方則是需要證據的。
許某某案件現在有了比較詳細的公布,半夜三點多出現的半身人應該就是他自己。
因為在半夜三點,許某某作案后,應該是去拋尸塊毀滅證據回來剛好被拍到了影像。雖然他對監控的死角已經有了細心的研究,但緊張中也會有所疏忽。
整個案件殺人到毀尸滅跡都是許某某一人獨自完成的。他殺人的手法可謂殘忍至極,聞所未聞。至于作案詳細的經過應該不會對社會公布,這主要是考慮對社會產生極其不良的影響。
一個120多斤的來某某,竟然被肢解的尸骨無存、灰飛湮滅,實在是太駭人聽聞了。
按我們普通人所想,應該先放掉血水;再開膛破腹掏空五臟六腹還有五官并剁爛沖入下水道;再剔骨刀全身分段;再削掉肌肉,用絞肉機絞碎沖入下水道;至于最硬的頭蓋骨跟骨盆還有其它的骨架,在短短的幾小時怎么處理的無影無蹤?這個就想不出來了。
其實這個案件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疑點,許某某家一夜之間就用掉了兩噸水。單憑這個疑點突破口就注定了許某某早晚的下場。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許某某的將是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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