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廣州加佰列機械設備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廣州加佰列機械設備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股東如何把分紅從公司拿走而不交個人所得稅?
首先大家需要對“公司”有一個概念,“公司”在法律意義上是“法人”,很多公司老板和股東有一個誤區(qū),認為公司是自己開的,公司賺多錢都是自己的,實際上這是錯誤的認識。
公司賺的錢先要繳納25%的企業(yè)所得稅,那么剩余的部分是不是就全部是股東的呢?其實還不是,如果股東參與利潤分配,那么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比如,假設公司A年盈利100萬元,那么最終會有多少是流入到股東手中的呢?
首先,企業(yè)所得稅的征收額是:100萬*25%=25萬元;
再者,股東分紅時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100萬-25萬)*20%=15萬元。
這樣算下來的話,年盈利100萬元的公司最終流入股東手里的只剩下60萬元,合計繳納稅款40萬元。
我們都應該知道,足額繳納稅款是每個人、每個企業(yè)法人應該盡的義務,這時法律層面上的規(guī)定,任何偷稅漏稅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假設股東急用錢周轉,又想合理避稅,那么股東可以以借款的形勢向公司借款。借款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但是我們必須注意一點,那就是借款僅限于“周轉”,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歸還,假設不能在此之前歸還,股東需要補繳20%的個人所得稅;
二,通過關聯交易避稅。比如公司需要采購一批辦公或者生產物資,可以直接向股東采購,股東將價值N萬元的物資以3N的高價賣給公司,而股東以個人的名義賣物資只需要繳納4%的銷售收入+1%-7%的城建稅+4%的增值稅即可,這樣全部算下來稅費在9%-15%左右,遠低于20%;
三,通過向股東發(fā)放工資的形式避稅。這個牽扯到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以及不同區(qū)間內的稅率,1.7萬-3萬/月的部分征收20%,3萬-4萬元的部分征收25%。所以在利用發(fā)工資的形式避稅時并不是說發(fā)的越多越好。
這問題問的有點“生猛啊”,你應該問怎么合理合法的去避稅,而應該問怎么不交稅?
股東可以是法人股東,也可以是自然人股東,法人股東取得的分紅為稅后分紅,不用交稅,很顯然你問的不是法人股東,肯定是自然人股東,按照規(guī)定,個人股東對公司的稅后利潤進行分配的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稅率。下面就自然人股東如何避稅回答問題:
1、給股東發(fā)放工資
如果股東在公司任職,那么可以結合該股東的實際情況進行測算,利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稅收優(yōu)惠政策,測算出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率的臨界點,合理發(fā)放股東的工資薪金;
2、稅前費用報銷形式
股東如果在公司任職或擔任高管,那平??隙▍⑴c公司的經營活動,那么少不了報銷各種費用,這種情況下請注意合理性!
3、支付資產使用費
首先,題主要了解一個概念,公司在法律上稱為“法人”,很多老板股東以為公司是自己的,那么公司的錢理所應當也是自己的,想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實際不是這樣的。
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在分紅時,交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被投資企業(yè)是扣繳義務人。公司的法人股東,按照所得稅稅率的差額補交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如果股東真的想不交稅的從公司取走現金,可以以借款的形式從公司轉走,但是之后股東必須歸還這筆款項,不然時間超過一年將會視為股東分紅繳納20%的個稅。
國家工商總局2002年第180號文中明確規(guī)定:“公司借款給股東,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財產所有權的體現,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這種關系屬于借貸關系,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公司對合法借出的資金依法享有相應的債權,借款的股東依法承擔相應的債務。
如果股東真的想要合理合規(guī)以最小的成本將錢轉入股東私賬,最好的方式是最好個稅的籌劃,將稅負降低至最低。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廣州加佰列機械設備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廣州加佰列機械設備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